楚天金報訊 圖為:江城婚慶市場很火爆(圖文無關)
  □文/見習記者王大鵬 圖/本報記者曹大鵬
  結婚本是件人生大喜事。為了能辦一個難忘的婚宴,新人們甚至從一年多前就開始挑日子、選婚慶公司、訂婚宴酒店……然而,不少新人在武漢的一些酒店預訂婚宴時,卻被告知:要訂婚宴,婚慶公司得選酒店指定的;不然,則要交納從幾千到上萬不等的“進場費”。酒店此舉也讓不少新人感到難以理解,酒店方的解釋則是:我們收的是清潔費、布展費。
  昨日,記者調查發現,收“進場費”的現象如今在武漢不少酒店較為普遍,已然成為“行業潛規則”。
  ■調查
  進場費成行業潛規則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武漢的婚宴婚慶“捆綁銷售”的現象並非個例。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近年來江城婚慶市場紅火,一些星級酒店的婚宴場所都很俏,除了婚宴價格不斷上漲外,“指定婚慶”的情況屢見不鮮。為了求證,記者昨日撥打了江城多家知名酒店的婚宴預訂服務電話。
  位於武昌水果湖的一家大酒店宴會銷售經理馬女士,在電話中向記者推薦了4家與該酒店有合作關係的婚慶公司。當記者詢問“是否可以用自己請的婚慶公司”時,她表示需要另外支付1萬元的“布展費”。
  隨後,記者致電武漢五月花大酒店、晴川假日酒店、紐賓凱國際酒店、三五醇歐洲花園酒店,得到了類似的回覆。對方表示,可以不選他們推薦的婚慶公司,但自帶婚慶公司必須支付數額不等的進場費。對於為什麼要交這筆錢,不少酒店的工作人員稱,收錢是為了方便管理,“要在酒店裡布置裝飾,婚宴散後,場地很亂,收這筆錢也算是場地的維護費,我們得派人清理呀。”
  ■內幕
  收進場費排擠非簽約公司
  今年34歲的張威(化名)在武漢做婚慶已經六年了。他向記者介紹,酒店收取“進場費”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至少五六年前就已經出現,最早的說法是“婚慶場地使用費”。“婚慶行業是個蘊含豐厚利潤的市場,隨著市場競爭日益激烈,行業內滋生了一些潛規則,收進場費只是其中之一。”
  張威透露,一家酒店指定的婚慶公司,每舉辦一場婚禮至少要向酒店交10%的管理費。可即便如此,仍有不少婚慶公司想盡辦法往裡鑽。“因為這塊蛋糕實在太誘人了。整個武漢市婚慶行業一年的營業額就有幾十個億。能被高端酒店指定,婚慶公司求之不得。”
  承辦鐘女士兒子婚禮的婚慶公司負責人王女士表示,一般來說,如果婚慶公司選擇和酒店簽約,還能得到酒店方的推薦。如果不簽約,就得向酒店交這麼一筆“進場費”。雖然費用是酒店針對婚慶公司收取的,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婚慶進場費”最終還是會從新人那兒收取。
  武昌一家婚慶公司的餘經理向記者透露,酒店征收進場費實際上是對其他婚慶公司的限制。一方面,有的酒店本身就在經營婚慶公司;另一方面,酒店都有長期合作的婚慶公司,所以他們採取收高額的進場費來排擠其他婚慶公司進場,從而最大程度地保證了自己的利潤。
  據瞭解,不少婚慶公司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只能採取事前預防的措施。餘經理就坦言,他們在事前會向客人咨詢婚宴所訂的酒店是哪家,如果是需要收取進場費的酒店,他們一般都不接,除非新人願意承擔“進場費”。
  ■觀點
  “捆綁婚慶”有損消費者權益
  昨日,湖北省婚慶行業協會常務副秘書長陳曉靜表示,酒店和婚慶公司達成這種合作,無形中對那些未和酒店簽約的婚慶公司設置了交易門檻,顯然是不公平的,“這背後反映出酒店在濫用市場優勢地位”。“酒店如果平等地選擇優秀的婚慶公司,並徵得消費者的同意,自然是好的,也有利於這個行業的發展。可現在很多婚慶公司只要向酒店交了錢,就能成為‘指定’,這對婚慶市場的有序競爭是非常不利的。”陳曉靜坦言,規範這個行業的競爭亂象,需要相關職能部門重視起來。
  隨後,記者致電武漢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錢中和,他說:“酒店以非指定婚慶公司可能損害酒店設施為由,要求收取進場費的做法,有悖於消費者的自由選擇原則。”錢中和認為,酒店提供的是婚宴服務,卻強迫消費者接受其指定的婚慶服務,問題的實質在於酒店濫用優勢地位剝奪了公平交易原則,有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湖北普明律師事務所吳娟律師告訴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酒店利用其優勢地位搭售婚慶禮儀的做法,違反了這一規定。市民如果遇到此類情況,可向相關部門進行投訴。
  ■投訴
  辦喜酒被索2000元進場費
  雖然兒子的婚期將至,可家住武昌的鐘女士最近卻有些鬧心。原來,鐘女士兒子5月17日將在武漢湖濱花園酒店辦喜酒,酒店告知:如果不用酒店指定的婚慶公司,就需要交2000元的“進場費”。
  “他們說,如果用酒店指定的婚慶公司就不用交這筆錢了,可憑什麼啊?這不是霸王條款嗎?”昨日,鐘女士向記者投訴稱,“之前交訂金時,酒店說最好用他們的婚慶公司,但也沒說是強制性的,我們也就沒有反對。”
  據介紹,到了5月2日,鐘女士在朋友兒子的婚禮上,感覺酒店指定的婚慶公司“不夠喜慶”,於是萌生為兒子在外面“另請高明”的念頭。誰料,她在外面花了五六千元請好了婚慶公司,如今卻被酒店索要“進場費”。
  隨後,記者以預訂婚宴為名,聯繫到該酒店銷售部的負責人冷女士。當記者問到“是否可以自帶婚慶公司”時,冷女士說:“我們不反對新人用自己的婚慶公司,但需要交幾千元的進場費。如果用我們酒店指定的婚慶公司,這筆錢就不用交了。”她解釋稱,“進場費”按場地大小不同,有5000元和2000元兩種。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外面的婚慶公司不熟悉,需要我們做清潔和佈置。現在酒店都是這樣。”
  (原標題:“進場費”成酒店婚宴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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