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 楊維漢《中國青年報》(2015年01月13日01版)
  社會公平正義的標尺,要以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為刻度。一年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社會事業改革強力推進,走上“快車道”。
  相關各項改革措施緊鑼密鼓出台、扎實有序推進、取得積極進展,解決一批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系,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創造良好社會環境,讓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改革成果、感受社會公平正義。
  堅持遵循司法規律和從國情出發相結合,制度創新緊緊牽住改革“牛鼻子”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習近平總書記對政法機關提出的努力目標和明確要求,也是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殷切期盼。
  如何破除司法地方化藩籬?如何破解司法行政化難題?……“改革由問題倒逼產生,又在不斷解決問題中得以深化。”
  改革,堅持問題導向,統籌兼顧推進——問題意識、問題導向,緊緊抓住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問題,明確改革任務,凸顯改革重點,推動改革深化、增強改革效應,統籌兼顧地予以推進。
  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完善司法責任制、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是4項相互關聯、“牽一發動全身”的重大改革任務。按照重大改革事項先行試點的要求,中央政法委會同中央部門和有關地方黨委,研究提出《關於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框架意見和4項重大改革試點工作的政策意見,堅持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相結合,努力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符合司法規律的改革之路。
  鑒於我國幅員遼闊,東中西部差別大,即使同一個省,不同地區的情況也有較大差異,不能簡單套用一個模式。所以在改革試點的具體措施、步驟上,鼓勵各地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司法工作等實際情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齊步走。
  制度創新契合了人民群眾對於公平正義的追求。2014年下半年,吉林、湖北、廣東、海南、青海和貴州等6省結合本地實際,全面啟動司改試點。率先在全國試點的上海司法體制改革,抓緊建立完善法官檢察官職業保障、基層法院檢察院經費統一管理等制度。
  對改革涉及的制度性問題和關鍵性環節,如法官員額、法官的選任標準和條件、選任程序、職業保障以及對司法權的監督制約機制等,在試點工作啟動前和實施過程中,把政策道理向廣大司法人員說明白,努力使大家理解、擁護、支持改革,最大限度凝聚起推進改革的正能量。
  為有效發揮最高人民法院監督指導全國法院工作職能,維護司法公正,方便當事人訴訟,最高人民法院在沈陽、深圳設立巡迴法庭。為防止相關訴訟出現“主客場”現象,排除對司法權行使的干擾,保障司法機關獨立公正行使職權,2014年12月底,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檢察分院加掛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牌子;在上海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檢察分院加掛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牌子,作為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全面啟動試點,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截至去年年底,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均已正式掛牌成立。這將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審判工作質效,完善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釋放和激發社會創造力,為創新型國家建設提供強大推動力。
  一次次會議,一項項部署,努力把藍圖變成方案、把方案變成現實。隨著一系列帶有頂層設計與實踐探索相結合的改革舉措陸續推出,司法體制改革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向縱深推進。政法機關正在朝著“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這一宏偉目標前進。
  下深水區啃硬骨頭,大膽實踐勇於探索,朝著公平正義目標砥礪前行
  改革邁進“深水區”,遇到的都是“硬骨頭”。只有剋服傳統思維定式的束縛、突破利益格局的藩籬,兼顧好當前實際和長遠利益,才能形成經得起歷史、實踐和人民檢驗的改革成果。
  過去一年,已有的改革繼續深入推進、措施更加細化。涉法涉訴信訪一直是個“老大難”。對於“信訪不信法”痼疾,在2013年涉法涉訴改革基礎上,中央政法委一攬子出台了涉法涉訴信訪事宜依法導入法律程序工作機制、信訪執法錯誤糾正和瑕疵補正機制、信訪依法終結制度等3個指導性文件。
  目前,涉法涉訴信訪開始呈現“棄訪轉法”勢頭,涉法涉訴信訪事項受理率、立案率有了明顯提高,群眾到黨政信訪部門上訪數量明顯減少,依法按程序反映問題的意識逐步增強。
  冤假錯案是司法痼疾。在中央政法委出台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分別制定改革措施防範冤假錯案,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下發貫徹落實通知,建立了督促落實機制。
  公安部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創新人口管理,研究提出《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2014年11月17日,國務院部署扎實推進戶籍制度改革。
  減刑、假釋本是激勵入獄者“重新做人”的制度設計,但實踐中有時異化為刑罰執行腐敗的“後門”。2014年初,中央政法委出台嚴格規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防治司法腐敗的改革措施,中央政法各單位也分別發出實施辦法並開展專項治理。
  司法公開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去年1月1日起,全國3000多家各級法院的裁判文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接受公眾監督。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開與查詢平臺、執行案件信息公開平臺等陸續建立開通。檢察機關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訴決定書等終結性法律文書公開制度;案件信息公開系統也已於去年9月面向社會開放。
  從人民群眾最需要的方面改起。中央政法單位和財政部發文,進一步健全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對於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權,無法經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當事人生活困難的,按規定及時給予司法救助。
  深化律師制度改革。司法部先後出台加強律師職業道德建設的意見、加強律師隊伍教育管理的意見、律師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律師辦理重大案件指導意見等規範性文件。
  中央綜治辦積極推進創新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推進網格化服務管理,進一步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深化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
  國家安監總局推動各地區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安全責任體系,實施北京等8省區市安全生產領域改革試點和安全生產行政審批管理辦法;出台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指導意見,建立企業安全承諾、不良信用記錄、誠信“黑名單”、安全誠信評價管理、執法信息公示等5項制度。
  當前,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正在推進之中。各地大力發展律師、公證等法律服務業,統籌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以為群眾提供更為完備的法律服務。
  改革,努力尋求最大公約數,最大限度凝聚共識。中央政法委要求,每一項重大改革任務方案的出台事先都要充分聽取意見,在目標一致、形成共識的前提下向前推進,對於方向明確、能做的,就堅決推動做起來。
  涉及群眾切身利益改革舉措不斷推出,讓人民共享改革成果、感受公平正義
  改革,既要“接地氣”,又要有理想,讓人民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社會事業領域改革從保障和改善民生入手,推動改革成果更廣泛、更直接惠及廣大人民群眾。
  在準確查找問題、分析問題的基礎上,圍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發揮社會政策的“托底”作用,選好突破口和著力點,確保改革取得實在成效。
  取消重大體育比賽獲獎者、省級優秀學生、奧賽獲獎者等6項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高校自主招生不得聯考,考核統一安排在高考結束後、高考成績公佈前進行……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出台改革總體方案和4個配套文件。
  2015年參加高考的莘莘學子將迎來更公平的競爭,飽受詬病的高考加分“造假暗門”有望被堵住。同時,配合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的建立、考試科目的自由組合,未來廣大學生將走出“唯分數論”的痼疾,迎來多元化人才選拔的機遇,擁有更廣闊靈活的展示舞臺。
  改革必須“點”“面”結合。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啟動上海、浙江兩地高考招生改革試點;制定上海市和北大、清華綜合改革方案;實施免試就近入學、劃片入學,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交流輪崗。
  養老“並軌”改革讓約4000萬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告別養老“免繳費”時代,建立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從“雙軌”到“並軌”,是人們對平等養老權利的期待。推進養老“並軌”改革,是增進社會公平、激發社會活力的必要之舉。
  27個省區市整合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制定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
  一年來,社會事業改革打出“組合拳”,強化“托底”作用:
  ——提高城鄉低保水平,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水平掛鉤聯動機制。實施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臨時救助制度以及兒童等重點人群救助辦法,社會救助兜底作用切實加強。
  ——統籌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覆蓋到50%以上的縣,完善基本藥物制度,研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
  ——完善從中央到地方統一權威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出台實施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提出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方案;通過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和保健食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方案。
  公平正義,從來不是空中樓閣,它體現在點滴的民生中。改革從保障和改善民生入手,推動改革成果更廣泛、更直接惠及人民群眾。
  一項項改革政策和新措施,順應人民在新時期、新階段的訴求和期待。人們越來越真切地感受到個人命運與國家前途緊緊相連。通過改革把各項事業進一步納入法治軌道,築牢公平正義的防線,才能依法保障好人民享有的廣泛權利,維護好國家長治久安,建設好平安中國、法治中國。
  新華社北京1月12日電  (原標題:順應人民群眾期待 築牢公平正義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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